小学道德与法治优秀论文

  发布时间:2025-01-06 15:49 栏目:小学道德法治 作者: 李晓红 点击量:116  

基于道德与法治核心素养的表现性评价设计

  ——以六年级上册《知法守法 依法维权》一课为例

金新新

(浙江省温州滨海学校)

 

要:表现性评价由目标、表现性任务和评分规则三个核心要素构成。本文以小学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知法守法 依法维权》第二课时为例,运用实例论述如何从制定表现性评价的目标、设计表现性任务和开发评分规则来设计表现性评价。首先,从核心素养中提炼关键词、形成共性目标,再细化关键词、指向知行完善表现性目标;其次,根据评价内容选择合适的表现性任务,创设情境、书写指导语,不断地完善基于核心素养的表现性评价任务;最后,匹配目标选用评分记录工具、开发评分规则,以最优化的量规来测量核心素养的落实情况。力求借用表现性评价帮助一线教师实现以评促教、以评促学,促进道德与法治核心素养的落实。

关键词:表现性评价;核心素养;评价设计;道德与法治教学

 

表现性评价由来已久,一般指基于课程标准,在尽量合乎真实的情境中,运用评分量规对学生完成复杂任务的过程表现或结果做出判断,获取学习目标达成的证据,促使教学系统中情境、任务、评价等要素高度协调与配合,以促进教与学的开展。《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强调:“表现性评价是素养导向评价改革的着眼点。”设计一个高质量的表现性评价,不仅可以诊断学生当前的学习效果,更能够评估学生的有效学习过程,还能够激发学生学习的内驱力,促进学生学习能力的发展。

一、基于核心素养,制定精准细致的表现性评价目标

在开始制定具体的表现性评价之前,教师需要弄清楚制定它的目的:谁将会使用它,以及如何使用,即教师需要清楚地确定它是针对学习者的评价,还是仅仅针对学习本身,或者两者兼顾。明确了目的,教师便可开始分步制定表现性评价目标。

(一)基于核心素养,界定表现性评价关键词

教师可以根据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核心素养,将课程标准中的目标进行分解,并将其转换为具体的单元/主题或课时目标,从中提取关键词,作为本课的共性表现性评价目标。

以小学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知法守法 依法维权》为例,本课对应的核心素养为法治观念,指向学生的守法用法意识和行为。六年级学段的课程目标为树立用法律保护个人生命的财产安全的意识,其目的是让学生了解与其生活相关的法律并具有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意识。本单元的教学目标是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树立依法维权的意识,形成对校园欺凌行为的认知和防范意识。本课时的教学目标为:(1)通过案列分析,懂得未成年人犯法也要受到相应的处罚;(2)通过小组调查校园欺凌现象,了解相关法律,知道知法守法的重要性,懂得运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3)通过情景辨析了解身体接触要保持适当的距离,培养时刻警惕被性侵的意识。依据上述三级目标,提炼出本课的表现性评价目标的关键词为:执法、守法、用法。

(二)依托学情,细化表现性评价目标

在教学中,几乎任何一个重要学习领域的内容都是相当丰富的,教师不可能评价学生在这个领域里面能够学习的所有内容来确定学生的发展状况,所以,需要根据具体学情,从这些目标领域中选取有代表性的学习内容,作为课堂教学可以实施的评价目标。

本研究对象B学校的学生是来自全国二十多个省份的民工子弟,受家庭环境的影响,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大都数人不知道校园欺凌的性质,受欺凌的学生基数很大,同时欺凌别人的学生甚至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触犯了法律。他们缺少自我保护意识,性教育严重缺失,对异性普遍缺乏警惕性,而且不愿意谈及性侵害这个非常敏感的话题。依托六年级学生的真实现状,笔者进一步将《知法守法 依法维权》一课的表现性评价目标的关键词细化为:(1)在具体的案例中找出不良行为;(2)能辨别校园欺凌行为和性侵行为,初步懂得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三)指向知行,完善表现性评价目标   

小学道德与法治的表现性评价旨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鼓励他们利用已有的知识和技能,探索出有效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并以实际行动来证明他们的学习成果。因此,在制定表现性评价的目标时,教师必须着眼于学生的知和行,明确指出他们应该如何去完成任务,以及完成的程度,以便学生和教师能够清楚地了解整个学习的进展情况。于是,笔者将本课的表现性目标指向知行进行完善,确定为:(1)运用相关法律,小组讨论分析、找出《悔恨的泪水》案例中的违法行为;(2)小组合作调查校园欺凌现象,坚决抵制校园欺凌,勇敢地对校园欺凌说“不”;(3)在情景中辨别性侵行为,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在完善具体的评价目标时,应特别注意:第一,所有需要进行评价的表现性行为的主体一定是学生,评价目标所针对的应该是预先设计好的需要学生去呈现的学习结果;第二,评价目标中的行为一定是可观察、可测量的;第三,要清楚、具体地描述学生的学习过程或者结果所要达到的表现程度(图1)。

 

制定表现性评价目标流程

二、落实核心素养,设计真实可视的表现性评价任务

(一)生活为基,创设表现性情境

表现性任务包括任务的刺激情境和任务指导语两个基本要素。情境创设要具有真实性,尽量接近学生的真实生活,对学生来说,是对为什么这个任务值得去做的说明和解释。情境是对学生发出的“邀请”,必须具有一定的吸引力,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欲望。一般包括背景和一个核心问题。背景主要是吸引学生加入到这个任务中去,所以要尽量贴近学生的兴趣点;而核心问题的设置则应当是开放的,要求学生去探究、去寻找各种可能,需要学生去搜集、分析和综合信息,问题是要求学生去完成的任务。在任务指导语中,教师应该设计出更加复杂的表达方式以及更加完善的产品,而不仅仅是简单的选择。

例如,在设计本课的表现性任务一时,为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出示真实案例:西安一女生被两名未满14周岁的同学带至城门外殴打得遍体鳞伤,随后警方将两名施暴的同学带走。这里故意不出示结果,设置悬念,提出核心问题:这两名未满14周岁的学生会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呢?

完成这样的情境创设后,再设计表现性任务一的指导语:阅读材料《悔恨的泪水》,找出杜某某的不良行为和对应的处理措施,小组讨论、交流信息,形成自己的观点。

(二)精选形式,设计表现性任务

根据本课知法、守法、用法的评价目标和六年级学生的特点,适合本课的表现性任务形式有纸笔任务、调查研究和情境模拟等。

在表现性评价中,“纸笔任务”与传统的测验有所不同,它需要学生从大量信息群中提取出有效的信息,并以此作为基础,结合自身的判断,得出有效的答案,以及发表自己认为合理的观点,以此来检验学生的分析能力、组织能力、表达能力以及得出一致有效的论据的能力。本课的表现性任务一就是利用“纸笔任务”来检测学生是否能在案例中找到杜某某不良行为和受到处罚的相关信息填入书本上的表格中,并形成自己的观点。

本课的表现性任务二采用“调查研究”的形式,以小组为单位,调查本校的同学受到校园欺凌的情况。针对校园欺凌现象,制定计划,经过一番调查,收集信息、分析数据,并且将调查所得和同伴进行交流,进一步丰富调查内容,并形成一份具体的报告。完成这样的实践调查任务,学生不仅可以展示他们在解决实际问题方面的出色表现,而且可以证明他们在探索研究中的出色能力。这样的形式,要求学生在调查前要做好计划,再去实地观察,得到一手的信息或者数据,并对数据进行分析得出自己的结论。

任务三采用“角色扮演”的形式——法官判案。一同学代表图片中的人物,向法官提出控诉,一同学演法官进行判案。要求学生运用控诉和判案两种方式,来表现学生是否明确辨别哪些行为是属于性侵行为,并以法律为依据来进行判断。通过口头表达,学生可以将自己已有的知识和技能有效地传达出去,并将其与实际的表演结合起来,以更加生动的方式呈现出自己的观点,让学生和老师都能很清楚地对表达者的学习情况作出评价。

除了以上三种形式外,在小学道德与法治中常见的表现性任务的形式还有展示、口头表达、项目等等。

(三)检验修改,完善表现性任务

很多在设计稿上看起来很完善的表现性任务,运用到现实中时,不一定就能够评价准确、到位。所以任务实验就变得很重要。否则,当教师直接用于课堂对学生进行评价时,错误就很难避免了。因此,教师在运用表现性评价之前,先要进行小范围的测试,检验一下评价效果。第一次使用这个评估任务后,应该及时纠正任务中的错误,并在下一次使用时,重新调整任务,以此持续改进和提升表现性任务的质量。

三、评价核心素养,开发合理可行的表现性评分规则

(一)匹配目标,选用评分工具

核查表、等级量表和评分规则是在表现性评价中使用比较多的评分记录工具。核查表要评价的是一个步骤、一个具体的特征,或是一个具体的行为,等级量表要呈现的是学生的表现行为已经达到了哪个程度,而评分规则是对等级量表进行具体化,将量表中各个等级的表现或特征用明确的语言进行具体地描述,使表现性评价中各个维度的等级标准变得更加清晰,更容易对照着操作,评分规则可以包括等级量表。

依据本课的表现性评价目标,需要评价学生是否能对违法行为做出判断,是否会运用相关的法律来保护自己,并形成守法用法的观念,因此适合本堂课的评价工具为等级量表和评分规则。

(二)依据素养,开发评分规则

依据法治观念这一核心素养,本课表现性评价需要设置正确辨别违法行为、知道该怎样处理违法行为和形成依法处理的观点等三个维度。每一个维度都需要设置一个评价标准,让评价主体依据标准,对这三个维度进行客观的评价。依据本课的核心素养和评价过程中主体的作用,制定了以下等级量表,让主体在评价时有据可依(表1)。

 

一般情况下,教师可以采取以下的“六步法”来开发评分规则:(1)根据学生的表现,预估他们可能出现的问题,或者选择以往的优秀学生作品作为样本;(2)将所选择的样本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分类,并明确分类的依据;(3)将分类的原因提炼出不同的维度;(4)给每个维度定义;(5)根据学生的表现,确定每个维度的得分点;(6)不断改进和完善。在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中,通过六步的梳理,基本上可以为学生提供一个较完整的评分规则。此外,教师还应该引导学生深入理解评分标准,以便他们能够更加清楚地把握评分规则的实质,从而更好地完成任务。

(三)多重考虑,发挥量规功能

1.易操作

为了凸显评价的有效性,评价的语言表达一定要很清晰,教师和学生很容易就能理解规则中的描述;评价的要求与表述便于学生理解和操作,随时进行自我测评,以便明确差距,并找出不足。通过量规,让学生在实践中明白“我的目标是什么”“我要怎样做才能达到目标”“我现在处于什么位置”“我如何才能缩短与要求的距离”,引导学生自我提醒、自我反思、自我评价,促进自我发展。

2.有挑战

教师制定的评分规则既要基于学生的现有水平,又要高于学生的现实水平,是需要学生跳一跳才能够得到,但又不能离学生的现实水平太远,是学生付出努力后可以够得到的,这样能够激发学生的挑战欲望,达到目标后,能够让学生有自我实现的成就感。评价内容需要有一定的层次性,以便学生在明确自己定位的同时找到自己的最近发展区,有效提升学习效率。

3.高效率

要完成真实情境中的表现性任务是需要学生调动多种思维技能的,如调查、分析、交流、整合、修改、清晰的表达和自我监管等等。评分规则虽然针对性很强,但是如果能够考察学生多种思维技能,设计出复杂、丰富的学习活动,会让学生更有表现欲望,使用表现性评价的效率也会更高。

核心素养视域下,表现性评价以其独特的优势,在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中,能够明确指向学生的核心素养,反映学生核心素养的整体发展状况,融合诊断、推论、反馈和评价等多种教学过程,为教师的教学决策提供了高质量的信息。同时表现性评价又明确阐述了期望学生通过学习能呈现出的结果,提供了学生对自己的学习进行自我调整的反馈信息,提高了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从而达到道德与法治核心素养的落实。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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