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种类型的自恋人格,睥睨无感型和过度警觉型(Gabbard, 1989),又被称为厚脸皮和薄脸皮自恋者(Rosenfeld, 1987),前者更显性,而后者更隐性。
厚脸皮自恋者傲慢且具有侵略性,他们需要成为他人注意的焦点,只关注自己而无法察觉他人的反应,只有“传送器”而没有“接受器”,当他们在情感上受到他人伤害时,表面上看起来不受影响。
而薄脸皮自恋者压抑、害羞,甚至躲避他人的注意,他们把注意力放在他人身上甚于自己,对他人的反应高度敏感,仔细地聆听他人,寻找自己被冒犯或批评的证据,他们在情感上很容易受伤,容易感到羞愧或被羞辱。(Gabbard, p667)
看起来厚脸皮自恋者和薄脸皮自恋者有着不同的气质类型,这使得他们在面对自尊受损的痛苦时,采取了不同的应对模式。前者更具攻击性(战斗),而后者更具回避性(逃跑);前者更外显(外向),而后者更内隐(内向)。
从根本上来说,自恋型人格是“个体需要不断从外部获得认可来维持自尊的一种人格特征”(McWilliams, p181)。也是由此,我们就有必要从科胡特的理论中关于“自体客体”的概念去理解这一人格。
自体客体的不同意义
自体客体的一般意义指的是“支持我们自体的功能的他人”(Kohut, 1984)。
作为社会人,我们终生都需要来自客体的镜映、肯定与支持,来维持自体的自尊。不论是家庭关系中家人的关爱与呵护,还是工作关系中老板、客户、同行的认可与欣赏,抑或朋友关系中的闺蜜情深、哥们意重。
只是,对于一个自体较为统整,自体价值感较高的人来说,他既有能力与他人建立和维持彼此成就、相互支持、各自成为对方“自体客体”的成熟的人际间关系,又能够在他人撤回镜映与肯定时,不至于自体破碎、自尊崩溃。也就是说,即便被拒绝了,或者遭遇挫败了,或者被人嘲笑了……也能够经受得住。
而自体客体的特定意义“指的是一个古老的自体客体——它与自体客体发展的开始阶段相关。在最早期的阶段,自体和自体客体的区别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Kohut, 1984)
我们想象一个襁褓中的小婴儿,对于他来说,很难将妈妈当作一个独立的客体(人),而更多是满足其自体需要的自体客体(功能)。换句话说,当他饿的时候,妈妈就是喂饱他的乳房;当他害怕的时候,妈妈就是给他保护的温暖怀抱;当他孤单的时候,妈妈就是陪他玩的可以动的大型玩具;他在“妈妈的脸”这面镜子里,看见了自己的喜怒哀乐;他在妈妈的臂膀这个港湾里,感觉到了环境的安全和对自己的善意。
孩子的自体越脆弱,自我功能越弱小,独立性就越低而依赖性也就越高,对自体客体的需要也就越迫切和越需要是全然包裹的。
而随着孩子的慢慢长大,“逐渐拉开和母亲的距离就变得可以忍受,对自体客体需要的体验通常变得不那么紧急和全然”(Lessem, p36)。
于是,经历了对理想化双亲影像的依附,经历了夸大的、表现癖的自体被充分地接受和镜映,又经历了非创伤性的挫折来矫正这种理想化和夸大,在逐渐内化和成长的过程中逐渐分化和丰富。
随着孩子的自体由弱到强,对母亲的自体客体的需要也就由强到弱;随着孩子的社会化过程的进一步展开,可以从父母之外更多的人或非人那里得到自体客体的支持,譬如老师、同伴(可因为彼此的相似性而提供孪生体验)、崇拜的偶像、宠物、自然、各种艺术形式等等。一个人对自体客体的体验从古老、原始的需求逐渐变得更加成熟、多样和现实。
自恋结构的发展停滞
对于自恋型人格者来说,他们自恋结构的发展停滞了。当他们还是孩子的时候,如果他们的父母并不能让他们觉得是可以安全依附的理想化的客体(譬如父亲酗酒且经常打骂母亲,母亲整天哭哭啼啼,无心也无力照顾孩子),会导致孩子对理想化的客体创伤性的失望,“那么理想化的双亲影像也会停留在未变的形式,……仍维持在古老、暂时性、用以维持自恋恒定的自体客体”(Kohut, 1971)。
而如果他们夸大的自体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镜映和肯定,反而遭受了严重的创伤(譬如当他们在父母面前自我表现的时候,得到的只是贬低和嘲弄),“那么夸大自体便不能融入相关的自我内容,而停留在未变的形式,并继续为它古老目标的实现而努力”(Kohut, 1971)。
也就是说,他们的自体经历了发展性的创伤,没有能够从原始自恋走向成熟,而是固着在了早期发展阶段。因为缺失、所以渴求,即便已经成人,他们的自体也只能“依靠着古老水平上的自体客体支持而存在”(p50)。
这就意味着,他们要么通过依附于理想化的客体(譬如完美的精神导师),要么通过夸大自体被自体客体镜映(譬如通过拥有财富、权势、学识、美貌等来获得成功),或者两者兼而有之,来维持自体的完整感和良好的自尊。
但因为他们并没有建立起健康的自恋来,所以当古老的自体客体撤离时(譬如被导师拒绝了,或者遭遇失败了),很容易导致自体的崩溃并陷入抑郁。
自恋者的分裂性和工具性
自恋者的自体体验经常在非此即彼的两极中摆荡,要么是自负的、夸大的、蔑视他人的,要么是自卑的、羞耻的、自我贬低的,“而‘足够好’这样的整合性体验毫无立足之地”(McWilliams, p191)。
分裂是他们常用的防御机制,不论是自体抑或客体,都被割裂成了或是理想化、或是无价值的非黑即白。
他们的人际关系也深受其影响:他们要么是高高在上、傲慢无礼的,让别人觉得自己是被贬低和无视的;他们要么把别人放到了理想化的位置,觉得对方是完美无缺的,而自己是劣等的、有缺陷的;他们也会通过让自己依附于一个理想化的对象来获得自体价值感,但又会在发现对方的缺点以后,将其一棍子打死,从崇拜逆转为贬低,然后再去寻找新的理想化的客体去依附;他们亦会让自己成为那个被别人依附的理想化的对象,但又深深地恐惧自己的缺点被人发现而遭抛弃,因此他们会特别小心翼翼地选择自己好的一面展现于人前,也会因为担心被识破而拒绝他人的过于靠近……
自恋型人格者容易产生嫉妒的情绪。
既然内心的自卑与羞耻,需要通过夸大的完美与优越来进行防御,那么当其他人在才能、名望、经济、容貌等方面超过自己时,自然会激活自己不如他人的劣等感,由耻生妒,对于比自己强的人心怀嫉恨。
为了保持心理平衡,便会在背后诋毁别人,甚至破坏他人的拥有。而当他们优于其他人时,他们也会将自己内心的模式投射到对方身上,担心别人也会因此而嫉妒他们。
自恋者在人际关系中往往也是冷漠和具有剥削性的,他们很难设身处地地去理解对方,因为他们自己也没有被这样对待过。
他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没有得到过很好的镜映和回应,甚或被当作了父母自恋的延伸,譬如因为他们的美貌或才华让父母有资本在他人面前炫耀,或者父母将自己未能实现的愿望强加在他们的身上为其实现(譬如考取某个名牌大学)等。
他们也将其他人当作了完成自己的目的的工具,只有对方能够满足他们的需要,或者作为支撑他们自尊的自体客体而存在时,才能引起他们的兴趣。
“我们生活在自恋的文化里,这让事情更为复杂。”(Cooper 1998; Lasch 1979; Rinsley 1986; Stone 1998)不论我们是不是自恋型人格,我们都身不由己地被卷入在这个追求财富、地位、年轻美貌的时代里,我们也不得不使出浑身解数来让自己对别人“有用”,从而在这个社会里能有自己的一席之地。
可是,如果是无用的呢?如果自己对别人是没有价值的呢?那该何去何从?
因为看见,所以存在。也许,当孩子能够从“母亲的脸”这面镜子里更清晰地看见自己,而不需要惴惴不安地讨母亲的欢心;也许,当社会这个“母体”能够更多地接纳和尊重人与人之间的差异性和独特性,而不是用统一的标准来衡量成功或失败;也许,当一个人不论是富裕还是贫穷,不论是聪明还是愚笨,不论是美貌还是丑陋,不论是年富力强还是老弱病残,都能够得到爱与尊重,而不是作为“工具”、根据“价值”被划分成三六九等……我们才有可能挣脱自恋的牢笼,奔向更广阔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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